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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安康”主题摄影大赛

征稿中

截稿时间:2024-12-31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与陕西省的文化交流合作,通过文艺创作和展示的形式推动两地在乡村振兴、文旅发展、非遗传承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将文艺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两地人民,拟策划组织“四季安康”主题摄影大赛。此次大赛是“三秦四季,真情‘沪’见”系列文艺交流活动的一次美好的探索与实践。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镜头,捕捉“四季安康”建设中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产业之美、生态之美,展现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面貌、新发展。 指导单位:安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航空假期“行”影不离摄影俱乐部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协办单位: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有限公司 安康市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征稿内容 投稿作品需重点展现“四季安康”的宜居生态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最新成果;通过摄影,记录新时代农民的精神风貌和生活场景;展现陕西安康的独特人文资源和乡村文化等。建议从以下三个维度来开展采风创作: 万象万物: 安康大地上的人、事、物、景都可以取材,通过不同视角发掘安康之美,重点聚焦当地非遗文化。 生态之美: 安康是国家南水北调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曾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等称号。其境内独特的“山、水、洞、峡、滩、城、瀑”都是展现生态之美的绝佳素材。 我爱安康: 用镜头记录安康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安居乐业的美好瞬间,重点展现当地的特色民俗与文化。 作品要求 图片类作品 1、创作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及航拍作品均可参与征集,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3M。 2、本次征集范围仅限2021年后创作的作品,每位作者限投8件作品,每件作品的拍摄点不可重复。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4-8幅),组照以1件作品计。 3、组照作品可以是老照片与当下作品的组合,以反映今昔变迁。老照片扫描的精度不小于600DPI,黑白、彩色均可。 4、除构图剪裁外,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受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5、投稿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作者所在地区、联系方式以及简单的图片说明(100字以内)。 6、请投稿者保留作品的RAW格式原始文件,作品入围之后需提交原始拍摄数据核实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原始文件者,主办方将取消入围资格。 短视频类作品 1、视频分辨率:1280*720或以上。 2、输出格式:mp4。 3、作品时长:30秒之内。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稿,投稿方式为线上投稿。作品投稿网址:http://www.photo233.com/81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扫描图中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奖项设置 图片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人, 均可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申请积分2分。 入围奖35名,奖金200元/人, 可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申请积分1分。 短视频类: 佳作奖3名,奖金500元/人, 可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申请积分1分。 其他权利 (一)本次活动采用实名制投稿,投稿人需确保作品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 (二)作品一经投稿,即确认作者同意授权该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画册、视频等与活动相关的公益性用途中,主办方不另付稿酬。 (三)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

征稿中

截稿时间:2024-07-01

一、活动目的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五周年。近年来,各级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阵地,深入推进全民阅读,不断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书香惠及人民、让文化滋养心灵。在上海市图书馆学会的指导下,杨浦区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邀请市民读者以图书馆相关的实景实物、人文点滴为创作主体,聚焦阅读的世界,感悟时光中静谧书香与建筑之美。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图书馆学会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图书馆 协办单位:上海市中心图书馆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7月1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专家评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30日 网上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12日 网上评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5日 颁奖时间:2024年10月 四、活动内容 图书馆是城市的灵魂栖息地和文化标志,摄影作品在传播社会正能量方面有着独有的优势,“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面向全市征集读者心中图书馆的建筑之美、阅读之美、文化之美,用镜头捕捉在四季轮回、黑白交替间所呈现的文化雅韵,通过手中的相机,留下您眼中最美的瞬间,让书香在光影的变幻中温润绵长。 五、参赛对象 所有读者,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应以“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为主题,通过全方位、多角度、个性化的摄影艺术手法,用镜头语言真实生动地表现图书馆建筑与阅读的方方面面。限上海市范围内各图书馆。 2.创作器材限相机和手机,彩色、黑白均可。 3.作品格式为电子文件JPEG格式,大小以2-8兆为宜,图片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4.除构图剪裁外,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受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5.每位参赛者限投2件,单件作品、组图均可,组图视为一件作品,限8幅以内。不可重复投稿,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 七、评选与奖项设置 主承办方将秉持专业和公正精神,规范制度,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评选出百件入围摄影作品(含相机组五十件与手机组五十件),其中相机组五十件中由专家进一步优选出十件作为优秀作品,手机组五十件作品将发布至网络,以读者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 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每件作品稿酬800元以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由专家评审选出; 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每件作品稿酬500元,由网络投票选出; 百件入围摄影作品:每件稿酬200元以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由专家评审选出(含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与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奖金与积分奖励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 八、参赛方式 1.参赛者需将投稿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平台(以官方发布为准)。 作品投稿网址:http://www.photo233.com/84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扫描图中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2.所有投稿作品须按上传界面要求填写作品名称、拍摄年月、拍摄地点以及作品简介(200字以内)。作品题材符合大赛主题,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3.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信息(EXIF),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如不能满足大赛要求,或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主承办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九、特别说明 1.参赛者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参赛者信息或作品信息不全,不予评选。如因姓名、联系方式等填写错误或联络不畅造成资格取消,主承办方不承担责任。 2.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全部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投稿作品或投稿行为导致纠纷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者还需赔偿给主承办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拟入围作品将及时在主承办方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示,为期7天。评选结果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 4.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公益性用途中,免费使用入围作品。对入围作品发放稿酬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由主承办方收藏。如有商业性用途,需另行签署协议。 5.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6.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围的,将予取消资格;主承办方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7.本次征稿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8.主承办方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之所有规定。 十、成果展示 1.颁奖仪式:为百件入围摄影作品(含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进行现场颁奖。 2.“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百件入围摄影作品结集成册,入藏全市各图书馆供读者阅览。

安徽省第二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

征稿中

截稿时间:2024-06-30

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全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参与作者最多、专业水平最高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已经成功举办了22届,推出了一批精品佳作,全面展现了安徽当代摄影创作的成果,发现并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摄影人才,为推动我省摄影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安徽省第二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全省广大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全省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皖籍在外摄影家均可投送作品。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3.展览设置4个类别,投稿人可依据不同类型作品情况,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 4.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黑白、彩色不限,题材、体裁、风格与流派不限,尤其欢迎聚焦现实题材、彰显徽风皖韵的作品。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5.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2M,长边要求不低于1200像素。 6.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安徽省历届摄影艺术展、各类全国性影赛、影展中获奖、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二、类别设置: 1.纪录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的安徽实践,记录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伟大进程,反映我省先进制造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间至少跨越3个不同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3.创意和商业类: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4.短视频类: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需控制在5分钟内(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短视频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三、入展数量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展作品300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具体如下: 艺术类、纪录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共设“优秀作品”120幅,“入选作品”180幅,均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按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规定申请入会积分;对部分成绩突出的市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证书”。 注:根据参展作品情况将对入展作品数量设置适当调整。 四、作品投送: 艺术类、纪录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投稿: (1)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登录“安徽摄影家网”(http://www.ahsyj.com)首页的“安徽省第二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投稿专区; (2)注册投稿帐号并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属地、所在市/省直单位、邮箱、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3)上传作品。填写作品标题、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叙述清晰明了,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题材符合展览主题。 (4)短视频类作品请采用MPEG4格式,作品不得在画面、字幕等内容中显示作者信息。 注:投稿不接受邮寄报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本届展览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作品的作者仅允许署一人之名参展,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本届展览将由安徽省文联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委会有权对参展作品的类别、组照张数取舍,依据参展作品的内容和数量进行必要调整。 3.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调整后的作品大图,作者需保留投稿账号信息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精细JPG格式电子文件(文件量建议不低于6MB),用于入选作品影像鉴定、制作展览照片、编印影展作品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评选结果将在省摄协官网“安徽摄影家网” (http://www.ahsyj.com)、微信公众平台(ID:ahsyjxh)公示,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 5.本届展览入选作品将在省内外部分重点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展示。所有来稿,省摄协有权从中择优推荐参加部分全国性摄影比赛、展览评选。 6.主办方有权在有关各级文联、摄协的工作和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本届影展展出的全部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本届展览优秀作品的作者均可获赠《安徽省第二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作品集》一册,并可按中国摄协、省摄协相关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8.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典范·引领”—— 第三届浦东摄影艺术展

征稿中

截稿时间:2024-06-16

为了全面反映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成果,展示浦东新区自贸区、科学城、美丽乡村、人文环境,扩大浦东新区对外影响,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举办“典范·引领”——第三届浦东摄影艺术展活动。 指导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 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投稿方式为线上投稿,作品投稿网址: http://www.photo233.com/85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页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作品征集要求 1、拍摄主题:反映呈现浦东引领区的:文明之美、自然之美、科创之美、工业之美、AI之美、城建之美、人文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以及历史人文底蕴的摄影作品,特别是反应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优秀摄影作品。拍摄地点: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2、参赛对象:凡生活、学习、工作、居住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长三角地区的专业摄影人士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本次大赛。 3、作品体裁不限,彩色和黑白、单幅和组照照片均可;摄影作品投稿统一为jp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3M且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作品4—8幅,以1件作品计,同一作品不可重复投稿。 4、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信息(EXIF),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如不能满足大赛要求,或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主办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投稿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简单的图片说明(100字内)以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题材必须符合主题。 6、投稿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有关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7、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画册等以及与活动相关的其他公益性用途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8、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参加,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启示之所有规定。 9、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奖项设置 一等奖2件,创作补贴2000元/件; 二等奖4件,创作补贴1000元/件; 三等奖6件,创作补贴800元/件; 入选作品88件 ,创作补贴300元/件; 以上奖项均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创作补贴和画册。 一、二、三等奖作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入选作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 同时,将推荐优秀作品20件在《中国摄影报》上刊登,按照规定计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

首届走“镜”心中的大豫园影像大赛

公示结束

截稿时间:2024-03-01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篇章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黄浦区摄影协会将联合举办首届走“镜”心中的大豫园影像大赛征稿活动,活动围绕“东方生活美·美在大豫园”的主题,用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上海大豫园片区,寻觅东方生活美学,推动文化赋能大豫园片区发展,传承和弘扬大豫园片区的人文精神,展现新时代新征程的崭新面貌,助力上海文化中心建设。 征稿主题和内容 本次大赛以走“镜”心中的大豫园为主题。参赛摄影作品应紧紧围绕和突出这一主题,凡是反映和体现以下内容的作品均可参赛: 1.参赛作品应符合征集主题要求,聚焦大豫园地区的发展和变化,着重突出豫园特色,结合人文、生态等内容,充分反映豫园建设成果的正面内容; 2.允许摄影和视频作品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鼓励以推广商品、文化理念或生活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3.允许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 4.生动反映新时代豫园内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广大豫园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在劳动实践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为上海改革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和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摄影协会 上海市青年摄影家联盟 上海市职工摄影家联盟 21元素国际影像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罗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 投稿要求 摄影: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张数限4-8张)作品, 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3M,题材符合比赛要求。 短视频:短视频须有名称,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500M,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短视频投稿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 备注: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他人版权和肖像权,如涉及任何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和组织架构方无关;所有参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并拥有宣传、展览、制作画册及再创作等使用权,不另支付稿酬费。 奖项设置 摄影类 金奖 3 名,稿酬2000元 银奖 5 名,稿酬1000元 铜奖 10 名,稿酬800元 优秀奖20 名,稿酬300元 短视频类 金奖 3 名,稿酬2000元 银奖 5名,稿酬1000元 铜奖 10 名,稿酬8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将获得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相应入会积分,金银铜奖获得2分,优秀奖获得1分。 投稿方式 (1)提交时须附拍摄日期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影像作品通过网址“http://match.photo233.com/78”报送。(也可直接扫描二维码)

2024迎新年摄影大赛

公示结束

截稿时间:2024-02-29

活动主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让摄影艺术更好地记录时代,讴歌人民,特举办2024迎新年摄影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围绕上海市在新年期间社会所发生的方方面面,弘扬主旋律,反映正能量。 指导单位:中共闵行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闵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摄影家协会 征稿内容 以迎新年为主题,多角度反映上海在元旦、春节、元宵等迎新年期间城市面貌、生产生活、民俗活动、美好家园、感人瞬间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投稿方式 投稿网址:http://match.photo233.com/79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投稿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是本次征集期间拍摄,作品体裁不限,彩色和黑白、单幅和组照照片均可;创作器材不限,相机、航拍作品均可,创作手法不限。 2、投稿图片为JPE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5MB或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数量每人限10件,组照作品4—8幅,以1件作品计。 3、所有投稿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称、图片说明(100字内)以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题材符合主题要求,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4、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5、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如不能满足展出要求,投稿人须配合主办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已给予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展览相关的其他公益用途中使用,不另外支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7、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8、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发邮件致组委会邮箱:mhqsyj@163.com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件,创作补贴费3000元/件 二等奖2件,创作补贴费2000元/件 三等奖4件,创作补贴费1000元/件 优秀奖10件,创作补贴费500元/件 入围奖83件,礼品一份。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证书,等级奖、优秀奖入会积分2分,入围奖1分;部分摄影作品入选相关摄影展览和画册。

“江河‘沪’海可亲可近”主题摄影征集评选活动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4-01-1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篇章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海洋强国战略,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上海水务海洋“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的治水兴水成效和水务海洋事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深刻反映上海人民生活因治水而产生的美好变化,激发全民护水、治水、爱水的热情,营造人水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助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联合推出“江河‘沪’海可亲可近”主题摄影征集评选活动。 一、大赛主题 “江河‘沪’海可亲可近” 紧扣“江河‘沪’海可亲可近”主题,运用摄影媒介全面立体展现上海水务海洋治水成效、水系空间发展成果、人文生态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爱水护水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市水务局工会 上海市水务局团委 上海市水务局网站编辑部 合作伙伴:腾讯广告 上海东方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4年1月10日 专家评审: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底 评选结果公示:2024年1月底 四、征集范围 主题一:江河湖海护安澜 聚焦防洪保安全方面,围绕展示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进展成效、雨污混接改造成果、营商环境改善、备汛抗台、防咸保供等筑牢水安全的治水典型进行拍摄,如记录防汛防台减灾,堤防、海塘、泵闸设施及水务海洋重大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中的精彩瞬间。 主题二:奏响江河协奏曲 聚焦优质水资源方面,围绕展示“一江一河”高效能治理、沿岸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等成果进行拍摄,展现“一江一河”从“串珠成链”到“水岸联动”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生态画卷。 主题三:一张蓝图绘到底 聚焦健康水生态方面,围绕河湖水系治理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进行拍摄,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利风景区、五个新城绿环水脉建设、杭州湾北岸海岸带保护修复等江河湖海生态环境画面留影。 主题四:滨水空间焕新颜 聚焦宜居水环境方面,围绕水清岸绿、生态宜人的滨水开放空间、“幸福河”样板等进行拍摄,如家门口的集聚人气和活力的滨水景观、各区有代表性的美丽河湖景观等。 主题五:人水和谐新画卷 聚焦先进水文化方面,围绕保护、传承、弘扬、利用在治水管海实践中形成的价值理念、文化内涵和经验成果,从保护水文化遗址遗产、传承感人水故事、厚植红色水基因、弘扬优秀水文化等方面着手进行拍摄,反映上海人民团结治水、合力兴水,积极推进水文化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 五、征稿方式 1.此次大赛面向全国征稿,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投稿作品; 2.投稿方式:关注“上海水务海洋”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主题摄影征集评选”获取投稿链接,点击登录按照页面投稿要求进行投稿。投稿方式不规范视为无效投稿。 六、投稿须知 ①投稿作品应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构思巧妙,意境深远,立意新颖;必须主题清晰、内容健康、真实客观、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人民需求,催人奋进、令人鼓舞。除新旧对比的老照片,更欢迎投2022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 ②投稿作品分手机组、相机组。摄影作品体裁不限,彩色和黑白均可;创作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及航拍摄影作品均可参与征集。 ③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上海市行政区划内江河湖海等滨水空间,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相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④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⑤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不接收纸质图片。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只能一人署名,请留真实姓名。每位作者限投5件作品,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8幅以内,每件作品拍摄点不可重复。 ⑥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手机组单幅图片大小限2-10M,相机组单幅图片大小限6-10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核实。 ⑦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七、权责说明 ①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为本人创作,并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和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②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③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④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已给予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活动相关的其他公益用途中使用,不另外支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 ⑤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⑥一、二、三等奖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重复,个人入选作品总数量不超过2幅(组)。获奖稿酬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由承办单位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代缴。 ⑦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奖项设置 (1)手机组奖项设置 ①一等奖3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5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②二等奖5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③三等奖10件,每件稿酬人民币5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④优秀作品奖若干,每件稿酬人民币3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1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相机组奖项设置 ①一等奖3件,每件稿酬人民币30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②二等奖5件,每件稿酬人民币20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③三等奖10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2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④优秀作品奖若干,每件稿酬人民币300元,获得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1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3)最佳网络人气奖 30件,本次网络投票票数前三十名参赛者可获得最佳网络人气奖,每人1份上海水务海洋系列文创。 获奖作品择优在网络、行业相关单位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展览展示。

2023首届“健康中国在行动”摄影创作大赛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3-12-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调动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拍摄“健康中国在行动”的积极性,如实反映“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展示人民健康至上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小康》杂志社共同主办“2023首届健康中国在行动摄影创作大赛”,旨在吸引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到这个伟大的历史时代中,用镜头记录下美好的瞬间。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 《小康》杂志社 承办单位: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影视中心 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摄影俱乐部 协办单位:上海羿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联讯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广大市民,征集能够体现关爱老人,市民在文化艺术氛围和美好生态环境中幸福生活的快乐瞬间,展示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三、作品要求 1、投稿图片应为jpg格式,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或图片大小限2~5M; 2、投稿作品和题材符合主题,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100字以内),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限10件,组照作品4-8幅为1件作品,不可重复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4、投稿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严禁使用、冒用、盗用他人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授予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光盘、画册、视频,及活动相关的其他非盈利性项目中使用,不另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6、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五、投稿方式: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3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六、奖项设置 优秀作品10件,每件补贴费用1000元或价值同等奖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 入围作品70件,每件补贴费用200元或价值同等奖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 所以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023首届"铂爵杯"全国旅拍影像创作大赛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3-11-25

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 (1)参赛者须拥有所投稿作品的所有著作权并获得参赛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授权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保证组织方不因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等,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组织方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如奖励已发放,组织方有权要求参赛者退回所有奖励,给组织方造成损失的参赛者还应赔偿组织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人发现本次比赛参赛作品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比赛的组织方联系。同时,组织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参赛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同意组织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于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和组织方新闻发布会、官方线上社交平台等其他组织方举办的相关线上线下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组织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和剪辑,且组织方无须就此类修改、编辑和剪辑通知参赛者。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及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颁奖礼以及大赛广告等。参赛者同意组织方在本规程所涉网站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所有参赛作品和资料由大赛组委会处理,不予寄发收据。恕不退稿。   其他细则 (1)参赛者只限于年满18周岁合法公民。 (2)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3)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提交参赛者曾在组织方以往举办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获取过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抄袭、拷贝、仿冒及合成或疑似合成的作品均属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范畴,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属于上述不符合规则之列的,经组织方查证属实,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组织方有权追回奖项。 (4)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含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组织方将立即删除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网络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显示于赛事活动平台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者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作品将被删除。 (5)参赛者和送选机构如违反比赛规则,作品不予参赛。评选后发现问题,组织方将取消其所获奖项。评委会对违规作品有权取消参赛资格,而毋需给予解释。如有争议,以评委会的最后决定为准。颁发奖品与否由评委评定,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如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规则而毋需给予事先通知。 (6)组织方对本次比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法律要求的情形外,组织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本次大赛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组织方发送的本比赛及相关活动信息的,组织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请参赛者确认填写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等准确无误,大赛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获奖者,获奖者需在组织方规定时限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作为领奖证明。  

“高质量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五周年摄影大赛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3-11-20

2023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长三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长三角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营商环境、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认真总结展示五年来取得的积极成效,提振社会信心、凝聚发展合力,鼓励广大摄影人以独特的摄影语言展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五年来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特开展主题为“高质量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五周年摄影大赛。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 主办单位:长三角摄影发展联盟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集范围 参赛作品要能展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和亮点成效或者展现市民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体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高水平协同开放等内容(详见文末)。 三、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四、征稿方式: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5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五、投稿须知 图片类: 1、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长三角地区,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4—8幅为1件,不可重复投稿。彩色和黑白均可,创作器材限相机、航拍作品。投稿图片为JPE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5MB或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2、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数码创意合成以及AI合成的作品。 3、所有投稿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100字内)以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题材符合展览主题,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4、投稿作品请保留拍摄原始数据,如主办方需提供原始文件,投稿人须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短视频类: 1、短视频拍摄手法不限,画面连贯、内容完整;素材中,使用的照片或视频均由作者原创。 2、作品时长不短于1分30秒,最长不超过5分钟。 3、视频拍摄工具不限,手机、相机均可,要求以高清格式(建议1920*1080,MP4格式文件)横屏拍摄,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 4、为保持画面质量,建议采用三脚架、手机稳定器等拍摄。 5、后期配音、配乐等素材使用须有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 六、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 4名  稿酬3000元  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3分; 银质收藏 8名  稿酬1000元  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3分; 铜质收藏 15名 稿酬800元   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3分; 优秀作品 60名 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2分。 注:苏浙皖三省摄协入会积分,参照各省摄协之规定获得相应入会申请积分。 七、注意事项 1、参与投稿的个人创作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2、主办方有权在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相关公益宣传中长期有效使用,不另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 3、投稿者凡存在著作异议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4、获奖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征集范围 详细说明 主题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体现长三角重点区域的建设成果。例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G60科创走廊、“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区、苏皖合作示范区、虹桥-昆山-相城、江宁-博望、顶山-汊河、浦口-南谯、金山-平湖等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沪苏浙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田园五镇”乡村振兴先行区等场景,上海大都市圈及南京、杭州、合肥都市圈建设成果等。 主题二:协同创新产业体系 体现长三角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和世界级产业集群发展成效。例如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漕河泾开发区海宁分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等跨省市产业园区场景,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等应用场景,长三角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链合作有关场景,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世界互联网大会等活动赛事(往期赛事、展会、活动等摄影素材可采用留存照片参赛,仅限本人拍摄,下同)等。 主题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体现长三角基础设施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的成果。例如沪苏湖铁路、沪通铁路二期、沪宁沿江高铁、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通苏嘉甬铁路、宁马城际、嘉闵线(含北延伸)、洋山港、宁波舟山港、太仓港、连云港港、浦东国际机场四期、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浙沪天然气联络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苏皖天然气管道、上海LNG站线扩建、白鹤滩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申能淮北平山电厂二期、浙江长龙山、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吴淞江整治等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场景,沪苏(州)“双11”轨道交通无缝对接等跨省市轨道交通衔接运行场景,省际断头路打通及毗邻公交常态化运行场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等运行场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场景,中国商飞、宝信、外高桥、国电南瑞等“5G+工业互联网”融合示范应用场景等。 主题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体现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例如联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太湖、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移动源污染协同治理、垃圾分类等场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效场景,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以及宁杭生态经济带、皖西大别山区、皖南-浙西-浙南绿色生态屏障等建设场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场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绿色创新发展有关场景等。 主题五: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体现长三角高品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成效。例如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轨道交通“一码通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长三角联合应急演练等场景,环太湖、杭黄、浙皖闽赣等生态文旅廊道或协作区场景,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等教育联动有关场景,杭州亚运会、长三角体育节、“桨下江南”水上马拉松赛、长三角国际应急博览会等活动展会等。 主题六: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体现长三角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果。例如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三角自贸区等场景,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欧班列、“满意消费长三角”等主题场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重大展会,“五五购物节”“苏新消费”“浙里来消费”“品质生活·徽动消费”等促消费活动场景,上海科创板、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等运行场景等。

第七届“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 摄影大赛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3-11-20

作为中国和上海独具影响力的雕塑艺术盛会,第七届“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JISP”) 以“空间进化”为主题,于2023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静安雕塑公园举办。 展览期间,由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第七届“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摄影大赛,其意义在于:积极响应“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以及“公园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让更多市民参与到雕塑艺术文化活动中,通过摄影人的镜头记录美好瞬间,提升国际雕塑展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通过摄影作品与雕塑品的融合呈现,实现艺术之间的创新融合,增强艺术的感染力,共同见证“国际静安”的全方位蜕变。 主办单位: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静安雕塑公园 一、创作内容 创作主线:以雕塑展为平台,结合本届展览主题“空间进化”和“24小时开放公园美术馆”这一全新城市形象名片,在展期的各个时段,举办多场大型互动艺术活动,让民众近距离了解和记录“公共艺术的真相”,用自己的视角和镜头去解读这些杰作,让艺术与大众的生活互融,给大众提供更多的读懂公共艺术、感知公共艺术的方式。 拍摄内容:静安雕塑公园及9处延伸展点位:大宁久光中心、国泰君安绿地、彭浦新村、上海苏河湾万象天地(苏河湾中央绿地)、三泉公园、市西中学、镇宁菜市、中信泰富广场、张园等雕塑艺术作品及相关活动场景。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 - 2023年11月20日 投稿方式 摄协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8000/72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识别上图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三、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需有本届展览相关元素,符合大赛主题,反映正能量; 2、创作器材限相机、航拍作品,投稿图片应为jpg格式,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或图片大小限2~5M; 3、本次创作征集活动,每位作者限投8件作品,且每件作品拍摄点不可重复。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4—8幅为1件,不可重复投稿; 4、投稿作品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100字内),作品题材符合展览主题,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5、投稿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收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6、投稿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实名制投稿,有关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7、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活动相关的其他公益性用途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8、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件,创作奖励5000元/件; 二等奖5件,创作奖励2000元/件 三等奖6件,创作奖励1000元/件; 优秀奖50件,创作奖励200元/件; 名次奖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2分,优秀奖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分;所有获奖作品(不含入选网上展厅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静安雕塑公园点位图 延伸展区点位图

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上海分展区

已结束

截稿时间:2023-11-1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人民群众以摄影为媒介讲好身边故事、讲好家乡故事,展现新时代各行各业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表达校友们对生活、事业、家乡和祖国的热爱之情,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将举办2023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创办,三十九年,桃李芬芳。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以促进摄影文化发展、为学员提供展示平台为宗旨。本次大展设上海分展区,诚邀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的上海校友踊跃参与。 上海分展区 活动主办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征稿主题 1.家乡故事:社区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愁 2.文物风华:文物、革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 3.身边风景: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 4.视频:题材不限 征稿方式 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4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识别上图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投稿需要填写作品名、作者姓名、性别、地区、函授期数、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投稿主题、作品阐述(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说明、创作思路等)等信息。 投稿细则 1.征稿对象: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以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承办的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工作坊、少数民族摄影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班、中青年摄影人才库培训班、春风计划培训班等)的上海学员。 2.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4-10幅。 3.同一投稿者可投送不同类别。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者投送总件数不得超过10件(含10件)。 4.每幅摄影作品影像规格3-5MB,长边不小于3000PX,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不得添加水印。 5.短视频作品: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EG4格式,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6.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如使用他人影像素材创作,须在投稿时附带使用情况、素材来源、授权情况的书面说明,未事先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不符合本规定。 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8.不接受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特别声明: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单位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其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奖项设置 上海分展区 将评选出优秀作品 100件(每位作者至多入展2件),每件作品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1分; 此100件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进入全国大展终评。 其他说明 1.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上海分展赛区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4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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