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申明: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从事委托代理服务,对创作主体在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

截稿时间:2024-07-01

一、活动目的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五周年。近年来,各级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阵地,深入推进全民阅读,不断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书香惠及人民、让文化滋养心灵。在上海市图书馆学会的指导下,杨浦区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邀请市民读者以图书馆相关的实景实物、人文点滴为创作主体,聚焦阅读的世界,感悟时光中静谧书香与建筑之美。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图书馆学会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图书馆

协办单位:上海市中心图书馆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7月1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专家评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30日

网上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12日

网上评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5日

颁奖时间:2024年10月

四、活动内容

图书馆是城市的灵魂栖息地和文化标志,摄影作品在传播社会正能量方面有着独有的优势,“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摄影大赛面向全市征集读者心中图书馆的建筑之美、阅读之美、文化之美,用镜头捕捉在四季轮回、黑白交替间所呈现的文化雅韵,通过手中的相机,留下您眼中最美的瞬间,让书香在光影的变幻中温润绵长。

五、参赛对象

所有读者,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应以“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为主题,通过全方位、多角度、个性化的摄影艺术手法,用镜头语言真实生动地表现图书馆建筑与阅读的方方面面。限上海市范围内各图书馆。

2.创作器材限相机和手机,彩色、黑白均可。

3.作品格式为电子文件JPEG格式,大小以2-8兆为宜,图片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4.除构图剪裁外,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受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5.每位参赛者限投2件,单件作品、组图均可,组图视为一件作品,限8幅以内。不可重复投稿,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


七、评选与奖项设置

主承办方将秉持专业和公正精神,规范制度,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评选出百件入围摄影作品(含相机组五十件与手机组五十件),其中相机组五十件中由专家进一步优选出十件作为优秀作品,手机组五十件作品将发布至网络,以读者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

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每件作品稿酬800元以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由专家评审选出;

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每件作品稿酬500元,由网络投票选出;

百件入围摄影作品:每件稿酬200元以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由专家评审选出(含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与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奖金与积分奖励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

八、参赛方式

1.参赛者需将投稿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平台(以官方发布为准)。

作品投稿网址:http://www.photo233.com/84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扫描图中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2.所有投稿作品须按上传界面要求填写作品名称、拍摄年月、拍摄地点以及作品简介(200字以内)。作品题材符合大赛主题,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3.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信息(EXIF),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如不能满足大赛要求,或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主承办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九、特别说明

1.参赛者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参赛者信息或作品信息不全,不予评选。如因姓名、联系方式等填写错误或联络不畅造成资格取消,主承办方不承担责任。

2.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全部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投稿作品或投稿行为导致纠纷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者还需赔偿给主承办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拟入围作品将及时在主承办方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示,为期7天。评选结果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

4.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公益性用途中,免费使用入围作品。对入围作品发放稿酬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由主承办方收藏。如有商业性用途,需另行签署协议。

5.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6.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围的,将予取消资格;主承办方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7.本次征稿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8.主承办方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之所有规定。

十、成果展示

1.颁奖仪式:为百件入围摄影作品(含相机组十件优秀作品、手机组二十件人气作品)进行现场颁奖。

2.“我心中最美的图书馆”百件入围摄影作品结集成册,入藏全市各图书馆供读者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