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申明: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从事委托代理服务,对创作主体在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上海分展区

截稿时间:2023-11-1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人民群众以摄影为媒介讲好身边故事、讲好家乡故事,展现新时代各行各业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表达校友们对生活、事业、家乡和祖国的热爱之情,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将举办2023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创办,三十九年,桃李芬芳。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以促进摄影文化发展、为学员提供展示平台为宗旨。本次大展设上海分展区,诚邀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的上海校友踊跃参与。

上海分展区 活动主办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征稿主题

1.家乡故事:社区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愁

2.文物风华:文物、革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

3.身边风景: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

4.视频:题材不限

征稿方式 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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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投稿需要填写作品名、作者姓名、性别、地区、函授期数、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投稿主题、作品阐述(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说明、创作思路等)等信息。

投稿细则

1.征稿对象: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以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承办的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工作坊、少数民族摄影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班、中青年摄影人才库培训班、春风计划培训班等)的上海学员。

2.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4-10幅。

3.同一投稿者可投送不同类别。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者投送总件数不得超过10件(含10件)。

4.每幅摄影作品影像规格3-5MB,长边不小于3000PX,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不得添加水印。

5.短视频作品: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EG4格式,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6.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如使用他人影像素材创作,须在投稿时附带使用情况、素材来源、授权情况的书面说明,未事先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不符合本规定。 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8.不接受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特别声明: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单位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其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奖项设置

上海分展区 将评选出优秀作品 100件(每位作者至多入展2件),每件作品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1分;

此100件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进入全国大展终评。

其他说明

1.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上海分展赛区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4702*15